看到國內將在2026年生效新的有關遛狗的法律,我覺得這事兒本身是好的,終於可以將那群不好好養狗的傻逼主人管管了…… 但其中一條提到遛狗牽繩情況下,如果旁人感覺到被狗嚇到,也是犯罪,這我就不能理解了,有沒有被嚇到是主觀感受,按照這個邏輯,1000元的罰款就是專為碰瓷而生的… 不能理解…