信Tony 的普通人這輩子也是有了。 首先你要你清楚,從大陸出境每人每次最多能夠攜帶2萬人名幣現金,或者等值5000美元以內的外匯,這個金額可以不用申報。(深圳羅湖,福田口岸) 超過這個金額就必須申報,還需要各種批文,否則就屬於違規了。每天多次往返的話,規定能夠攜帶的金額還會不斷減少。 到了香港,規定是你身上如果攜帶超過12萬港幣或者等值的現金必須申報,不申報被查到最高可以罰款你50萬港幣,甚至坐牢。 當然如果你在香港有人脈,有渠道,當我沒說,但是你有人脈有渠道估計也不會自己天天這樣螞蟻搬家,都是找揹包客幫你背了。 還有據我的瞭解,四大行只要你正常取款,都沒人會不給你取,就連鄉鎮上面的銀行都不會難為你,最多是有時候銀行現金不足需要提前預約,第二天現金一到,你直接去銀行正常取款就好。 給工地工人發工資現金或者預支生活費。